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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0日電)劉女因不滿王男誣陷她偷竊,今年5月邀約對方到溪邊戲水,趁王男酒醉時推入水中溺斃,劉女事後推稱不知情、陪家屬守靈,直到被警方揭發才坦承,檢方今天依殺人罪嫌將她起訴。
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,35歲劉姓女子因不滿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的王姓男子,誣指她偷竊另名黃姓男子的金錢,因此懷恨在心。
民國107年5月2日上午7時多,劉女到王男、王男胞兄及王男友人位於太平區成功路的租屋處一同飲酒,到同日中午12時多,王男胞兄與王男友人不勝酒力先行休息,劉女以天氣炎熱,欲至溪邊戲水為由,騎機車載王男到太平區北田大橋下。
抵達北田大橋附近,劉女攙扶酒醉、無法正常行走的王男前往溪邊,直接將王男推入河中,因王男不會游泳,且酒後已達需人攙扶的程度、無法自救,導致溺水吸入泥沙異物及窒息,因呼吸衰竭死亡。
同年5月4日上午7時多,有民眾路過北田大橋,發現有人漂浮在河面上向警方報案,警方原以為是失足落水案,但死者口袋內有手機、附近沒有交通工具,認為死因不單純深入追查。
案發後劉女都推說不知情,還向死者胞兄謊稱被死者託夢說感覺很冷、希望趕快救他,王男遺體被發現時,劉女還陪家屬到殯儀館協助認屍,甚至掩面哭泣、陪家屬守靈,但警方調閱沿路監視器認為劉女涉有重嫌。
警方將劉女帶回偵辦時,劉女起初矢口否認,直到員警出示監視器畫面才坦承犯案,劉女供稱,案發當天與死者喝酒後前往戲水,將對方推入水中,確定沉入水中才騎車離開,劉女訊問後被依殺人罪嫌送辦。
檢方查出,劉女常因細故與王男爭吵,甚至無故毆打王男,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審酌證人證詞、驗屍報告與現場勘查報告等證據,今天依殺人罪嫌將劉女起訴。(編輯:陳俊碩)10709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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